鹿城区年农村社区医生定向培养招生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我区农村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发〔〕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年鹿城区将继续开展农村社区医生定向培养工作,现就鹿城区年农村社区医生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定向培养专业

年本科层次定向培养专业为中医学专业,专科层次定向培养专业为临床医学专业。

二、定向培养岗位方向

面向农村社区岗位培养。定向培养生毕业后分配到鹿城区农村(指藤桥镇、山福镇)社区卫计服务中心工作。

三、定向培养承办院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承担本科层次培养任务;杭州医学院承担专科层次培养任务。

四、定向培养招生(招聘)计划

年我区委托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培养本科层次中医学专业1名,委托杭州医学院培养专科层次临床医学专业1名。

五、招录与招聘

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实行“招录与招聘并轨”,录取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以温州市鹿城区户籍考生为招生(招聘)对象,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

定向培养招生(招聘)按照《关于开展年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工作的通知》(浙卫发〔〕号)文件要求执行,具体招录与招聘程序如下:

(一)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必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我区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分别提供给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和杭州医学院。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杭州医学院将相应名单发至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组织体检

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和杭州医学院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招生院校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提供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招聘)计划数按照1:1比例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鹿城公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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