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下月1日起,我市交警部门在路面交通管理中,发现未登记备案的电动车将一律予以扣押并移交给辖区派出所。警方提醒还没上牌的车主,请抓紧到辖区派出所办理登记上牌手续,以免到时给自己的出行带来不便。
被扣押的电动车,车主凭合法购车证明到派出所认领车辆,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经多次通知车主后不前来认领的,或者车主无法提供合法购车证明的电动车,派出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公告后依法予以处理。如查明是被盗车,警方将依照法定程序返回车主,并有效开展盗销电动车案件的查处侦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