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女主播被传不雅视频

随着视频网站的兴起,为一些乐于分享、有自我展示欲望的网民找到了一个新的互动平台,由此也产生了一种新的职业——网络主播。近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宣判的一起人格权纠纷判决生效,原被告双方都是网络主播,这起案件提醒我们,网络直播平台并不是法外之地,对于平台受众广、传播力强的特点,网络主播们应该更加谨言慎行。

被告杨某与孙某是一对夫妻,与原告小丽(化名)都是某平台直播间专职主播。三人在网络上相互认识。

“我是年1月才知道他们原来是夫妻。”小丽说,自己一开始并不知道孙某是杨某的妻子。年10月,她因为和杨某互生情愫,彼此以“老公”、“老婆”互称,认定双方是男女朋友关系,在杨某的“诱惑”下,向其发送了数段不雅视频。

让小丽意想不到的是,这几段视频为后来的事情“埋了雷”。小丽与杨某的关系被孙某发现……

年3月16日,杨某在孙某的直播间发了一个全站广播“等着主播发视频和照片给你,玩得愉快”。而后,杨某在网络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wenzhoudushibao.com/dsbnr/12186.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